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83执889号申请执行人孙洪梅,女,1981年4月17日生,汉族,住尚志市。被执行人黎宝民,男,1970年11月25日生,汉族,职工,住尚志市。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尚志市人民法院(2017)黑0183民初2532号民事调解书,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黎宝民住房公积金给付申请人,该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尚志市人民法院(2016)黑0183民初253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长 张 惠
审判员 邵明生
审判员 刘世飞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司宪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