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1623执1238号申请人杜玉坤,男,1954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无棣县。被执行人李金峰,男,1979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无棣县。本院在执行杜玉坤与李金峰(2016)鲁1623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侵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金峰已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无棣县人民法院(2016)鲁1623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友辉
审判员 邱海军
审判员 蔡长松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于咏东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