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1123执2041号申请执行人周津平,女,1979年7月28日出生,住遂昌县。被执行人遂昌嘉言民生事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遂昌县妙高街道凯恩路898号,组织机构代码:913311230692039492。法定代表人骆应勇。周津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09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遂昌嘉言民生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在(2017)浙1123执2041号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遂昌嘉言民生事务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872.8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遂昌嘉言民生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陈向东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叶莉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