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03执恢9号
申请人:邵妍,通化市人,住通化市。
申请执行人:通化市铭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薛焕振,白山市人,住白山市。关于申请执行人邵妍与通化市铭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后申请人邵妍撤回恢复执行申请。现本案终结执行。
审判员 黄伟军
书记员 姜 淼
二〇一七年十月五日 来自:
邵妍与通化市铭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03执恢9号
申请人:邵妍,通化市人,住通化市。
申请执行人:通化市铭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薛焕振,白山市人,住白山市。关于申请执行人邵妍与通化市铭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后申请人邵妍撤回恢复执行申请。现本案终结执行。
审判员 黄伟军
书记员 姜 淼
二〇一七年十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