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502执1652号
裁判日期: 2017-01-30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史文斌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史文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02执1652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被执行人史文斌,男,1988年03月07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团管理协会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史文斌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6)豫05执302号执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史文斌名下银行存款1035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晁 震审判员 张 伟审判员 孔 希二〇一七年一月三十日书记员 陶寒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