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82执恢90号
裁判日期: 2017-01-30
公开日期: 2017-04-27
案件名称
王念福、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张家西城东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念福,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张家西城东村民委员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2执恢90号申请执行人王念福,男,1955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即墨市。被执行人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张家西城东村民委员会,住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张家西城东村,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5690881X。申请执行人王念福与被执行人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张家西城东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一案,经即墨法院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2014)即民初字第269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刁振华人民陪审员 殷梦鹃人民陪审员 宋 晨二〇一七年一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张月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