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2222民初539号
裁判日期: 2017-01-02
公开日期: 2018-01-11
案件名称
索南秋排与仁青多日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祁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索南秋排,仁青多日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青2222民初539号原告索南秋排,男,藏族,生于1984年4月8日,公民身份号码×××,系青海省祁连县阿柔乡草大板村牧民。被告仁青多日杰,男,藏族,生于1985年6月17日,公民身份号码×××,系青海省祁连县阿柔乡日旭村牧民。本院在审理原告索南秋排诉被告仁青多日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索南秋排以双方达成协议为由,于2018年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准许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索南秋排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索南秋排负担。审判员李国安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书记员马秀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