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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602执恢124号

侯玉江、王矿兵

法院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30
公开日期
2017-09-30
所属地区
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602执恢124号申请执行人侯玉江与被执行人王矿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案件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