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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2执3549号

袁红与天津成敏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30
公开日期
2017-10-26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3549号

申请执行人:袁红,女,住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和顺地村九区***号。

被执行人:天津成敏特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泰达(津南)微电子工业区科达一路9号103-18。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袁红与被执行人天津成敏特电子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唐建华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永朋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