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豫0811执2011号郑建法:你与王保生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0日作出的(2017)豫0811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XXX于2017年09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9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新区支行户名: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账号:3111110036074430988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