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1427执403号刘承君: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洪亮与被执行人刘承君、夏津县泰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9月30日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
王洪亮与刘承君、夏津县泰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1427执403号刘承君: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洪亮与被执行人刘承君、夏津县泰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9月30日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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