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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4执恢242号

熊春花与邵阳、罗桂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30
公开日期
2017-10-23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恢242号熊春花、邵阳、罗桂艳:关于申请执行人熊春花与被执行人邵阳、罗桂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3日立案执行,于2017年9月29日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熊春花与邵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邵阳已将协议内容规定部分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对熊春花与邵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部分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