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8601执21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执行人桐庐鼎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2017)浙8601民初168-18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桐庐鼎红娱乐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8601执205-22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