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803执1644号申请执行人包渭成,男,1956年8月12日出生,住衢州市衢江区。被执行人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罗塘岗新型建材厂,住所地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官山底村,组织机构代码:749046780。法定代表人毛生耀。本院在执行包渭成与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罗塘岗新型建材厂(2017)浙0803执1644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衢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5日裁定受理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罗塘岗新型建材厂破产重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浙0803执1644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周建平
审判员 王鹏程
审判员 蓝建军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张荣琴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