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1102执4258号申请执行人蒋晨凯,男,1990年7月30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被执行人浙江富田皮革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开发区遂松路315号,组织机构代码:760181174。法定代表人夏文鹤。申请执行人蒋晨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丽劳人仲案字[2016]第0302—0304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9月14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浙江富田皮革有限公司一、被执行人浙江富田皮革有限公司在(2017)浙1102执4258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浙江富田皮革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2360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林 珊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姜慧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