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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4执2116号

曹生美申请执行南京德林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07
公开日期
2017-09-08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4执2116号

申请执行人:曹生美

被执行人:南京德林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2016)苏0114民初890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的法律文书过程中,已经执行到位143742.74元,本院于2017年3月9日将该款项拨付给申请执行人曹生美,至此曹生美申请执行南京德林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2017)苏0114执2116号劳动争议一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长  胡卫方

审判员  孙 捷

审判员  苏 泰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刘 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