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113执保93号申请执行人张博,男,汉族。被执行人谢剑珀,男,汉族。申请执行人张博与被执行人谢剑珀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7)陕0113民初77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谢剑珀名下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枫叶新家园10号楼1单元703室房屋予以查封,并于2017年8月23日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2017)陕0113民初77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送达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综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7)陕0113执保93号案保全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张 鹏
审 判 员 文丛达
代理
审判员 董 超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叶 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