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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27执1765号之三

王力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01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27执1765号之三本院在执行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庄会涛、李宝迎、王力、王厚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既不履行本院确定的义务,亦拒不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4)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生效。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