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海执字第9638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30层。
法定代表人:段宏伟,董事长。
被执行人:夏阳,男,1982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张艾,女,1983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本院在执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夏阳、张艾公证执行证书一案的(2015)京长安执字第76号执行证书一案中,于2017年5月10日委托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夏阳、张艾名下的位于×××房产。2017年6月20日,买受人杨承秀(身份证号:×××)以334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夏阳、张艾名下的位于×××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杨承秀(身份证号:×××)所有。×××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杨承秀(身份证号:×××)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杨承秀(身份证号:×××)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审判长 李春荣
审判员 王 平
审判员 侯军辉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王颢然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