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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930号

邓双与刘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7-28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邓双,刘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930号申请执行人邓双被执行人刘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7)黑0602民初238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7年6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043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工资,除此外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7)黑0602民初2387号民事调解书本次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刘国栋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化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