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085执278号
申请执行人:宋琳,女,1982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穆棱市。
被执行人:艾长启,男,198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穆棱市。申请执行人宋琳申请执行艾长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宋琳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2)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穆棱市人民法院(2016)黑1085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高雪松
审 判 员 许宗磊
代理
审判员 苏正利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曹栋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