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7)豫0825执1882号之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牛会娟与被执行人范小星民间借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范小星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范小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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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牛会娟与被执行人范小星民间借贷纳入执行决定书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决 定 书(2017)豫0825执1882号之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牛会娟与被执行人范小星民间借贷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范小星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范小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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