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103执1034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康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三一产业园三层。法定代表人杨召文,董事长。被执行人任池宾,男,197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里沟村。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3日审结,该案(2015)天民初字第01619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7)湘0103执1034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周辉跃
审 判 员 张 红
审 判 员 谢 琳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代理
书记员 韩 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