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7)皖0403财保241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某某某某某:淮南市某某某某有限公司与淮南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淮南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在你处5549XXXXXXXX0588账户的存款150000元,请暂停支付1年(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附:(2017)皖0403财保241号民事裁定书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217****陈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