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650号
申请执行人:綦文秀,女,1965年4月8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
被执行人:刘维维,女,1982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北辰区。
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号。
负责人:石洪峰,副总经理。綦文秀申请执行刘维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3784号民事调解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刘亚丽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