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扎赉特旗人民法院p t ” > 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2223执1025号
申请执行人:陈海红,女,汉族,1977年2月1日出生,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
被执行人:杨万友,男,1964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本院于2017年3月9日立案执行陈海红申请杨万友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3月12日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过网络调查,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账户有存款,2017年7月12日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账户存款3050.00元(包括执行费),现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内2223执102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杜明玉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张晓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