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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107民初24940号

莫伟明与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12
公开日期
2018-06-24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
莫伟明,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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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沪0107民初24940号

原告:莫伟明,男,1962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洵,上海力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卫源仁,上海力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秦志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峰。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红卫。

原告莫伟明与被告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陀物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6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莫伟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洵、卫源仁,被告普陀物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夏红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莫伟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地板损坏修复费48000元、误工费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系上海市普陀区管弄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所有人,被告普陀物业公司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2016年1月25日7时45分许,原告出门上班时,由于天气极端寒冷导致原告居住房屋外的消防水管的三通处破裂,当时由于结冰并未有水流出,原告立即打电话向被告报修,被告确认后马上过来抢修,当天下午一点左右,原告接到物业公司电话后赶到家中发现因消防水管爆裂致家中��间地面进水,造成原告家中大量物品受潮,物品受损。被告没有及时前来维修,且在之后数日依然怠于履行其职责,对原告的损失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原、被告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诉请。

被告普陀物业公司辩称,本公司确实是管弄路XXX弄XXX号XXX室所在小区的管理人。公司接到消防水管冻裂的报修后即进行了抢修,并且当天就修好了。但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客观情况,首先事发时天气极端寒冷,在维修前虽然关闭了水阀,但由于阀门被冻住,致使阀门没有完全关闭,在工作人员准备修的时候消防水管突然爆裂。本起事件是由于天灾引起的,属于不可抗力,本公司没有过错,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考虑原告确实存在损失,出于人道主义,无论判决还是调解,愿意补偿原告5000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莫伟���系本市管弄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被告普陀物业公司系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人。2016年1月25日,管弄路XXX弄XXX号XXX楼消防水管因寒潮气温骤降导致被冻裂,被告普陀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即进行抢修,在抢修过程中消防水管爆裂,致原告莫伟明家中进水,导致房间内地板等部分受损。事发后原告莫伟明自行对地板进行了修复。庭审中,被告普陀物业公司表示愿意补偿原告莫伟明5000元。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当庭陈述以及照片、管理费账单、发票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原告家中因消防水管冻裂进水造成损失的事实有相应的证据佐证,本院予以确认。根据现有证据表明,原告的损失系由天气暴冷所致,被告普陀物业公司已及时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对此并无过错。现被告普陀物业公司自愿补偿原告5000元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对原告莫伟明要求被告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赔偿各类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被告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补偿原告莫伟明经济损失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25元,由原告莫伟明负担1075元,由被告上海普陀大楼物业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邵莉星

人民陪审员  浦 艳

人民陪审员  沈荣生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倪春桦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