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1027执49号
申请执行人:王云祥,男,1970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浙江省。
被执行人:杭州恒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
法定代表人:裘美媛,董事长。
被执行人:杭州恒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云祥与被执行人余永、杭州恒图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王云祥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金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赣1027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付全球
审判员 王爱平
审判员 李志强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邬慧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