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110号
申请执行人:王军民。被
申请执行人:张振光。王军民与张振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王军民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2606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7月7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李希童 来自:
王军民与张振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110号
申请执行人:王军民。被
申请执行人:张振光。王军民与张振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王军民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2606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7月7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李希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