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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828执保110号

王军民与张振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07-21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110号

申请执行人:王军民。被

申请执行人:张振光。王军民与张振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王军民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2606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7月7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李希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