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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执保180号

申请人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扬州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11-16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0302执保180号扬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扬州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的(2017)川0302民初155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需你单位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协助执行如下事项:对被申请人扬州艾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予以查封三年。附:(2017)川0302民初1550号民事裁定书一份。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本院地址:西林街165号邮编:643000联系人:陈敏、蒲姝妤联系电话0813-47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