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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802执恢195号

冯秋菊与焦作市龙光影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12-22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恢195号

申请人:冯秋菊,女,1968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新华北街*号院**号。被执行人焦作市龙光影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焦作市新华北街2号。申请人冯秋菊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焦作市龙光影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0802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判长  苗滋滨

审判员  宋海燕

审判员  程志猛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李亚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