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564号
申请执行人:杨志红,女,1967年7月6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
被执行人:天津市联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杨志红与天津市联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7165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家全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艾 菁 来源:百度搜索“”
杨志红;天津市联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564号
申请执行人:杨志红,女,1967年7月6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
被执行人:天津市联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杨志红与天津市联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7165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家全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艾 菁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