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豫0326执433号

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青霞、张喜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8-01-03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豫0326执433号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6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青霞、张喜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