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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682执保80号

湖北新昇电气有限公司、襄阳亚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09-03
所属地区
老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湖北新昇电气有限公司,襄阳亚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裁判文书全文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682执保80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新昇电气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襄阳亚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询、冻结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襄阳亚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单俊岭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林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