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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5执3115号

申请执行人杨兴旺与被执行人盛宏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11-09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3115号杨兴旺、盛宏亮:杨兴旺申请执行盛宏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71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0710元。至此,杨兴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115民初389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