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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刑初18号

(2017)湘11刑初18号被告人郭某甲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初审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11-10
所属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