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皖0225执879号之一

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沟支行与安徽华天电缆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无为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所属地区
无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皖0225执8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沟支行,住所地无为县。组织机构代码71176857-7。

负责人:张献忠,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安徽华天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无为县。组织机构代码15371165-5。

法定代表人:沈维文,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沟支行与被执行人安徽华天电缆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安徽华天电缆有限公司在本地有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安徽华天电缆有限公司价值490万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汪利民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王 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