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鄂1125刑初字200号

胡俭抢劫、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6
公开日期
2017-07-25
所属地区
浠水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鄂1125刑初字200号公诉机关浠水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胡俭,男,1992年12月17日出生于湖北省浠水县,汉族,小学肄业,无固定职业,住浠水县。因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4月20日被浠水县公安局决定刑事拘留,2017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3月22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浠水县看守所。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浠检诉刑诉(2017)17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俭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6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20日晚,被告人胡俭受陈某1等人邀约,伙同陈某1、高某1、高某2、陈某2等人骑乘两辆摩托车来到团陂镇何某8村何某1家经营的“何某8农家店”,持刀打砸店内的一台“老虎机”,并拿走“老虎机”内散落的1元面值硬币数枚。之后,被告人胡俭又伙同陈某1等人到马路对面何某2所经营的“团陂平价超市”门前,见店内无人,便用木杠、砖头打砸超市门窗,破门入店,推到货架,毁损部分瓶装白酒,将店内两台“老虎机”砸坏,拿走“老虎机”内散落的1元面值硬币数枚和超市房间内1件黑色棉袄、8包硬红黄鹤楼香烟。期间,遇何某4驾车经过鸣笛,被告人胡俭又伙同陈某1、高某1、高某2等人便拦截车辆,陈某1等人持匕首威胁何某4不准报警,高某2持匕首将该车左后轮胎扎破。随后,被告人胡俭和陈某1、高某1、高某2等人又返回至何某1商店内,堵住店门,陈某1持匕首威胁何某1,并向其索要六条硬珍品黄鹤楼香烟后才离开。经物价鉴定,何某2店内财物损失共计3943元;何某1店内财物损失共计2700元。同时查明,2017年2月18日,被告人胡俭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其亲属申请精神病鉴定,被告人胡俭医学诊断属于边缘状态智力,法律能力评定为对本案有完全责任能力。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证实,认为被告人胡俭受人邀约,抢劫并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胡俭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辩解没有捡被砸游戏机散落的硬币。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20日晚10时许,被告人胡俭受陈某1等人邀约,与高某1、高某2、高某3、陈某2等人骑乘两辆摩托车来到团陂镇何某8村,将何某1家经营的“何某8农家店”内摆放的一台“老虎机”抬到店外摔打、砸坏,并拿走“老虎机”内散落在地的1元面值硬币。接着,被告人胡俭又伙同陈某1等到马路对面何某2所经营的“团陂平价超市”,见店内无人,便用木杠、砖头打砸超市门窗,破门入店,推到货架,毁损部分瓶装白酒,将店内两台“老虎机”抬出店外砸坏,拿走“老虎机”内散落在地的1元面值硬币、超市房间内1件黑色棉袄和柜台上的硬红黄鹤楼香烟8包。期间,何某4驾车经过,见道路被被告人等骑乘的摩托车拦住便鸣笛示意让行,被告人胡俭又伙同陈某1、高某1、高某2等人上前围住何某4车辆,问明何某4不是店主和放置老虎机的人后,陈某1拿刀威胁其不要多管闲事,高某2用匕首将该车左后轮胎扎破。随后,被告人胡俭又伙同陈某1、高某1、高某2等人又返回至何某1商店内,警告店主以后不准放置其他人的老虎机,陈某1还持刀恐吓何某1要砸店并向其索要香烟,何某1见如不给烟被告人还会继续闹事,便叫其妻子何某5凑足六条硬珍品黄鹤楼给被告人等每人一条,被告人胡俭等才离开现场。经物价鉴定,何某2店内财物损失共计3943元;何某1店内财物损失共计2700元。同时查明,当晚,陈某1、高某1驾驶摩托车在团陂街道遇见巡查警察,遂驾车逃跑,因天黑慌不择路冲入团陂镇凉亭岗村一渠道沟内受伤,二人当即被警方送往医院治疗。警方从陈某1、高某1处扣押匕首2把、硬币256枚,从渠道沟内起获并扣押硬珍品黄鹤楼香烟2条、红硬盒黄鹤楼香烟8包,均发还被害人。另查明,侦查期间,陈某1、高某1、高某2的亲属与二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还查明,2017年2月18日,被告人胡俭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其亲属申请精神病鉴定,被告人胡俭医学诊断属于边缘状态智力,法律能力评定为对本案有完全责任能力。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从何某1家调取的监控录像刻录光盘1张,证实被告人等将老虎机抬到店外摔打、砸坏和索要香烟的经过;2、现场勘查照片何某1家商店和何某2家超市被砸照片10张。3、扣押物证照片,包括两把匕首、265枚1元面值硬币照片、2条硬珍品黄鹤楼香烟、8包红色硬黄鹤楼、1件黑色袄子以及渠道沟内摔坏踏板摩托车照片。4、被害人何某1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月20日晚九点多,其在自家商店下麻拖运的菜到店里,有六个年轻人从何某2店那边过来,有个穿红袄、矮胖青年拿把尖刀对着其问店里的老虎机是谁的,其说不认得人但有电话,其接通后,矮胖青年把电话拿过去说“我叫主儿,老虎机我要砸它”,说完,他叫另外几个把机子抬到外面砸坏,并将落出来的二三百元硬币捡走。后来,他们到何某2商店,没一会儿又转来了,矮胖青年拿尖刀在旁边纸箱子上一边戳,一边说“搞点烟吃,果个事不晓得”,其见他们人多,又打东西又拿刀,心里害怕,就叫妻子何某5拿一条400的黄鹤楼,他们中一个人拿着烟被矮胖青年接过去甩到后屋门上,说“你不晓得我们有六个人沙,小心把你店砸了”,其知道不给,他们还会继续闹,就叫妻子凑了六条400的黄鹤楼出来,他们拿到烟后就走了。何某5、何某7(何某1之女)陈述内容与何某1陈述基本一致。5、被害人何某2、何某3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事发当晚,全家人都外出走亲戚了,10点多钟,邻居电话告知自家超市被人打砸了,回来发现商店防盗门窗、铝合金、椅子、货架被打坏,白酒损失720元,共计损失1万多元;店里放的两台游戏机被打坏,里面硬币被拿走。6、被害人何某4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其开车经过何某8时被陈某1等人持刀拦截,威胁不准多管闲事,左后车胎被划了一个口子,之后,他们才下车到何某1商店去了。7、被告人胡俭供述,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8、同案人陈某1、高某1、高某2、高某3、陈某2、史某供述,共同证实2月20日晚上,陈某1、高某1、高某2、高某3和陈某2、胡俭等六人骑乘两辆摩托车去何某8商店打砸老虎机及商店货物,拿刀威胁路过车辆,最后持匕首索要店主6条黄鹤楼香烟的事实。8、辨认笔录,证实相互辨认,确认胡俭及陈某1、高某1、高某2和高某3、陈某2为本案共同作案人。9、浠价认鉴[2016]016、017号浠水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书及资质证明,证实何某1家商店被抢6条硬珍品黄鹤楼香烟价值2400元,被砸坏老虎机价值300元,共计2700元;何某2商店被毁损财物价格共计3943元。10、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告人胡俭医学诊断属于边缘状态智力,法律能力评定为对本案有完全责任能力。11、归案情况说明及到案时讯问笔录,证实被告人于2017年2月18日在武汉市汉口火车站购票外出时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12、赔偿协议、谅解书,证实陈某1、高某2、高某3的亲属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13、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胡俭的年龄。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俭伙同他人为了争夺利用游戏机赌博市场,逞强斗狠,耍威风,将他人摆放的老虎机及商店财物砸,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胡俭在实施终了打砸老虎机的寻衅滋事行为后,又伙同他人持匕首到何某1商店索要香烟的行为是另一犯意,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数罪并罚。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被告人胡俭听从陈某1指挥,因盲从、附和,所起作用较小,可认定其罪责相对较轻以区别量刑;在抢劫犯罪中,被告人胡俭起辅助次要责任,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胡俭到案后,如实供认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可从轻罚;同时,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并对被告人等的行为表示谅解,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被告人胡俭辩解其没有捡被砸游戏机散落的硬币与本案其他证据不符,亦不影响案件的性质认定及量刑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胡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7年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刘旺喜

人民陪审员 :杨学成

人民陪审员 :黄文革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书 记 员 :汪惠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