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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执2204号

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5
公开日期
2017-07-17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2204号广州市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执行你司罚金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刑终1585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判处对你司罚金150万元。经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本院于2017年5月1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在(2016)粤刑终1585号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按期将罚金150万元上缴至国库,经到本院财务室查询,上述罚金150万已入国库。因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了义务,本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移送执行,故本案不收取执行费。现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