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882执285号申请执行人王德余,男,1965年1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被执行人马光,男,1963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德余与被执行人马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马光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该案终结本次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辽0882民初字第642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继生
审判员 董佳才
审判员 曹洪军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隋建羽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