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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1327执161号

王言允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5
公开日期
2018-05-10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8)鲁1327执161号本院在执行王言允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言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