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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115刑初180号

被告人杨某交通肇事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5
公开日期
2017-07-10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交通肇事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115刑初180号被告人杨某交通肇事一案,本院于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作出(2017)鄂0115刑初18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15页第11行中的“

人民陪审员陈启燕”;现更正为“

人民陪审员李健”。

审 判 长 毛 慧

人民陪审员 张 燕

人民陪审员 李 健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书 记 员 张锭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