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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1081执7707号

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7-05
公开日期
2018-08-31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阮玲君,周建华,周德富,陈培菲,陈剑亮,陈小洪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浙1081执7707号之六申请执行人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住所地温岭市城南镇振兴大道大闾街村部。法定代表人李根伟。被执行人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电镀工业园区,组织机构代码:71254686-1。法定代表人阮玲君。被执行人阮玲君,女,1958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被执行人周建华,男,1958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被执行人周德富,男,1964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被执行人陈培菲,女,1966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太平街道县。被执行人陈剑亮,男,1971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被执行人陈小洪,男,1954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温岭市。本院在执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与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阮玲君、周建华、陈培菲、陈剑亮、陈小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6年8月8日作出(2016)浙1081民初821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城南镇电镀工业园区的房地产【产权证号:城南191129、191130、191131;土地证号:温国用(2009)第G056**号】。2017年6月12日依法在温岭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所有的上述房地产。买受人台州爱橦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29X5FY6W)以21021100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城南镇电镀工业园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城南191129、191130、191131;土地证号:温国用(2009)第G056**号】归买受人台州爱橦服装有限公司所有。浙江大裕轴承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城南镇电镀工业园区的房地产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台州爱橦服装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台州爱橦服装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金志伟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梁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