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682执恢603号申请陈健,。被执行人曹俊,男,汉族,1949年7月1日生,原住如皋市,2013年7月21日死亡。本院在执行陈健与曹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曹俊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放弃执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3)皋磨民初字第038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周 君
代理
审判员 郑森林
代理
审判员 朱无号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书 记 员 刘国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