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302号蒋主云、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蒋主云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2015)雷波民初字第19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安长江担任本案执行员,何呷呷担任本案
书记员,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雷波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
申请人蒋主云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302号蒋主云、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蒋主云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2015)雷波民初字第19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安长江担任本案执行员,何呷呷担任本案
书记员,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雷波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