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27执7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第、《》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判员 卢言生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景飞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