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823执232号申请执行人王志军,男,汉族,65岁,现在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被执行人白五楞,男,汉族,47岁,现在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本院在执行王志军申请执行白五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乌前民初24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薛建军
审判员 曹 文
审判员 茹志伟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董艺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