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792执458号申请执行人萝莉娟,女,汉族,1975年08月28日出生,住绵阳市涪城区。被执行人罗斌,男,汉族,1970年09月18日出生,住四川省北川县羌族自治县。罗莉娟申请执行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川0792民初75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经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第3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罗斌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78700元;若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其不足部分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依法评估,拍卖。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志
二0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骆 春 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