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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2执550号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七支队申请执行薛传号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12
所属地区
孟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2执550号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七支队:关于你单位申请执行薛传号行政非诉执行一案,薛传号已经缴纳全部案件款项,你单位向我院申请撤案,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武伟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 :朱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