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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704执652-3号

王建付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6-28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704执652-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娜、王江、王建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王建付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建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